大剑 【评点本145】五章 我的妹

小说:大剑 作者:九指书魔 更新时间:2024-08-14 15:33:16 源网站:xbiquges.com
  太阳在东方升起的时候,四姑娘山北坡之下,堆起一座新坟。

  坟前竖着一方木碑,上刻:“爱妻秦氏之墓”,字体干红。

  山阴雪暗,一如坟前三人的脸色。

  根据唐根的坦白,三人曾依照方位寻找过孩子的尸体,最终在山体中下部雪坡上找到一道划痕,这划痕绵延远去,在接近山脚下一道微翘的雪坡上消失,前寻十余丈,划痕再度出现,变深、变重,止停在一堆野兽的蹄印之间,蹄印是从林中出來,也是向林中而去。

  经过对蹄印的观察,三人得出结论:是狼。

  唐根很是惶恐,但常思豪什么都沒说。

  搜寻沒有继续。

  回到坟前,他们就这样站着。

  一盏茶的功夫后,秦绝响决定离开,见常思豪不动,他沒有劝,【娴墨:绝响一向如此,当初大姐病,也是这态度,对小常原非如此,但此时是自心有愧有恨,故无法面对大哥,只好撤,故此时走不是绝情,】

  瞧着常思豪面对木碑那毫无表情的脸,唐根悄悄缩撤几步,向秦绝响追去【娴墨:怕挨揍,】。

  前山,原來景色如画的山谷一片狼籍,秦梦欢、陈胜一、谷尝新、莫如之【娴墨:看四人姓氏排列,谐音便是情沉谷默,倒置过來是默谷沉情,作者写这一段选址在山谷,便是为此,寓意虽好,只是略见凿痕,】等人的尸体埋在雪下,只恐到明年春天才会化露出來,【娴墨:梦欢已去,从此世间,再无人唱这“空澄万里亘古长蓝”了,今效作者第一部中之《泪咽和》作长歌一曲,以送梦欢:“男儿志,在云间,红颜默默,冷眼对悄然,龙骧奋,虎蹄翻,眼看那刀光剑影老了华年,爱我人,我不爱,是为哪般,别问别想也别愁烦,垂睫笑,笑容甜,做剩女也好过嫁给脑残,”】

  常思豪就这样直直地站着,好像,在等着这寒天雪地把自己风干。

  三天后,他的皮肤泛起尸青,在一阵微风中,轻轻倒下。

  过了一会儿,远远地有只狼跑來,到他近前轻嗅,似乎想下嘴,又找不到什么软和的地方,就在这时,远远地抛來一个雪团,打在它身上。

  狼回过头去,看到人,这个人很奇怪,个不高,只有常人的一半,却很凶相,凶得像头疯虎。

  雪团不住地打过來。

  狼很幽怨地看看常思豪,似乎又觉得也沒什么可惜,甩甩尾巴,颠颠远去。

  不知过了多久,常思豪似乎听到某种呼唤,这呼唤很轻,像來自遥远的地方,他的眼睛眯开一缝,天空似乎在动,树林走过來了……

  再一次有了意识时,身下有些微硌,却不像雪地那么凉,周围有几根枯枝竖着,被风吹得哗哗响。

  之后,每次恢复些意识,都能感觉这些枯枝在变密、在生长,以至于顶端交结在一处,缝隙间又长出枯黄的叶片來,偶尔有一两片掉落,像脏了的雪一样……

  渐渐地,土在外面压上來,天空不见了,风声也不见了。

  利用着那一点微弱的意识,他想:“原來,这就是我的坟墓,”就此安详睡去。

  太阳一如既往地升起,阳光穿过云层,穿过林木,穿过坟墓的入口,照在他的脸上,常思豪感觉脸上有些痒,睁开眼睛,被阳光一刺,忽然有些着恼:“这坟怎么堆的,居然透光,教人怎么安息,”一念既生,又觉得这个念头太怪了,死都死了,还挑什么坟墓。

  旁边忽然响起一个欣喜的声音:“醒了,醒了,你终于醒了,”

  常思豪觉得这声音好熟悉,侧头看去,身边坐着一具脏兮兮的僵尸,头发糟糟地披散着,上面粘着很多碎叶,衣衫不算破旧却沾满泥土,好像也是因为不满才刚从坟里爬出來的样子。

  他想坐起來细看,可是身子无力,还有些僵。

  大概死后都这样。

  僵尸道:“你别动,我去给你拿水,”说着转动肩膀拧身,够到摆在旁边的两个方形木块,拄在地上,把身子微微撑起來,往右一转,地面擦出“沙”地一响,常思豪目光落去,这才发现这僵尸的腿已经齐膝断去,两条大腿用破布条绑定在一方软垫子上,拄在手里的那两块方木头,就是他的鞋。

  僵尸一挪一蹭,钻出“坟墓”入口,身子陷入光亮。

  常思豪观察着自己这坟墓,感觉这更像一个半合闭的蚌壳,手往下一按时,发现自己躺在木枝搭的柴床上,只比地面高出一巴掌。

  过了好一会儿,僵尸钻回來,撑着身子一挪一蹭地靠近,沒见手里拿着什么水碗。

  僵尸到了柴床前,将头埋下。

  长长的脏头发垂落下來,率先搭在常思豪脸上,墓中光线不足,逆光中这僵尸的脸更显黑脏,常思豪大瞪两眼,嘴唇紧绷,身子像鬼压床似地一动也不能动,那僵尸“嗯,嗯,”地哼了两声,用嘴唇蹭他的嘴唇,示意他张开,常思豪觉得对方唇皮柔软,一恍惚间,嘴唇被蹭出一条小缝,一股水流哺了进來。

  水流是温暖的。

  常思豪刹那间明白:自己沒有死,也沒有被埋葬,而是被这僵……人救了。

  “僵尸”抬起头來,看他眼角淌泪,忙伸手替他擦拭,轻声问道:“渴不渴,还要吗,”

  这声音柔细,而且熟悉,让常思豪陷入迷惘,暖水在脏腑中渗透着,融拔着他的神智,忽然间,他找到了这熟悉的根由,惊声道:“阿遥,你是阿遥,”目光下落,不敢相信地道:“你的腿……”

  阿遥微微一笑:“沒事,已经长好了,”

  那日阿遥被曹向飞踢刀斩断了双腿,又被方枕诺丢到林中,她在尸堆间昏晕一阵,缓醒过來,便往外爬,中途发现林道上灯光摇忽,又有几个人來扔尸体,她立刻伏在尸堆中不动,好在那几个人中,有一个摔了一跤,又厌恶血腥气味,远远地便不再往前來,告诉手下把那小尸体在道边挖坑埋了,【娴墨:程连安带人处理安思惕的时候,】

  等这些人一走,阿遥又开始爬动,她不敢往河滩上爬,只沿着树林,一直爬到天亮,太阳出來时,她停下歇口气,检查自己的腿,断口处都被烧焦了,心里明白:这是方枕诺救了自己,当时东厂的人在,他不敢明目张胆施救,拖着自己在炭火堆里走,看似是加刑,实际是为了止血,【娴墨:小方救人不救彻,是怕暴露,这就是他在人性和事业上做出了自己的选择,阿遥只是个婢女,在他心里,救这一下尽一点心就够了,再深入则不值,侠和常人的区别也就在这一点点上,后來小方到树林边,明明带着某种意愿,但终于还是假装小个便又转身回去了,程连安觉得岂有此理,在小方而言,正是合情合理,他是顾大局的人,换姬野平、小常、梁伯龙辈必不如此,】

  阿遥不敢在路上爬,那样一旦被人发现,自己倒无所谓,只怕会连累方枕诺,于是她就在树林、沟渠、草窠间爬來爬去,搓些狗尾草粒或是野浆果充饥,两天下來衣服上的血沾泥变黑,身上脏兮兮的,足以避人眼目,于是爬到一个村子,寻药铺求了些烧伤药,自己敷上,听村人说郭书荣华的队伍已经离开了,心中倒沒了主意,一來惦着大哥病况,二來又不敢追去,怕让方枕诺泄了底,在江边转了一圈,心想总得先把伤养好再想别的,于是捡了两个木头块当鞋,又朝好心的村妇要了个破垫子系在腿上,撑到九江城里要饭,沒想到背后來个乞丐,却是姬野平,【娴墨:是平哥儿埋了枪杆后的事,阿遥靠手挪行动慢,又要养腿伤,这时日就对上了,】

  两人在庙坛边互诉经过,得知大哥无事,她心头大喜,当时就准备到江边搭船,去找常思豪,这时姬野平在背后说了句:“你现在这副样子,还找他干什么,”把她说得直了一下,背影定在那里。

  姬野平贴过來单膝点地,蹲跪在她背后,望着她肩膀说:“阿遥姑娘,我早就看得出來,你对你这个大哥,绝非一般的兄妹之情,你在君山不吃不喝,每天望着天空,根本不是想你家小姐,而是在想他,可你这样,终究是沒有结果的,我和你说,以前小方让我和你聊天,原來是他们的计谋,想通过我來和你套话,我发现之后就不想去扰你了,可是又发现自己很想去,现在,我现在什么都沒有了,但是这颗心还在,如果你愿意的话,请让我來照顾你吧,我会好好地怜惜你,我也不会一直这样落魄,我要重组聚豪,我会东山在起的,”

  阿遥静了片刻,回过头來,脸上满是笑容:“你想错了,我只当常大哥是亲哥哥,他也只当我是亲妹子,常大哥是你想像不到的那种好人,我沒了音讯,大哥一定担心我的,不管我变成了什么样子,我一定要到他的面前,让他亲眼确认我在活着,好好地活着,这样他才能安心,”说罢,她撑着地向前挪去,【娴墨:什么叫相信,只此便是,绝响对小常,就是缺乏这样的相信,】

  姬野平望着她背影良久,追上來,说道:“我送你,”【娴墨:好汉子,有情有义,现在男人一追求不得或闹分手了,就开始散布人家姑娘谣言什么的,别说男人,连人都不是,】

  就这样,两个人搭船而行,一路找到汉阳,又打听着追到眉山、到了九里飞花寨,李双吉见了阿遥,十分高兴,说侯爷和夫人去接人了,估计很快就能回來,唐家人知这是常思豪的义妹,忙张罗给她洗澡换衣【娴墨:身上都弄干净了,那么后來变得和僵尸似的,就不是之前弄的,】,姬野平送佛到西,准备要走,这时秦绝响和唐根回來了,脸色很差,说大家不幸遇上了雪崩,四姑、大姐、孩子、陈总管、谷莫等人都不幸丧生了,大哥在那边给大姐看坟,不想让人打扰,因此他们这才回來。

  冯二媛几乎哭死过去【娴墨:好姑娘,不写唐门亲戚,先写二媛反应,便知作者是什么心思了,亲疏只看处的怎样,岂在血缘,】,李双吉惦记常思豪,可是既然“不想让人打扰”,暂也不便过來,秦绝响情绪似乎很糟,收拾东西,当天就走了【娴墨:崖上说扔了唐根摔死也无所谓,唐根心里必也不舒服,俩人已经沒法处了,】,姬野平见阿遥放心不下,便偷偷带她骑快马找來,又背着她上了山,找了一圈也沒瞧见坟在哪儿,进了庙,沒有人,往高处走,路被雪堵住了,回來发现庙后还有条路,上了断崖张望,好在赶上是白天,就瞧山下雪坡边缘影绰绰有个黑点,像坟包,后面还站着个人,于是这才背着阿遥寻道下山过來。

  阿遥讲述时,只说姬野平和自己相遇,然后好心把自己送过來,两人之间的谈话半字未提,最后听说是姬野平背着她下來,常思豪忙问:“这么说他也在,哪去了,”

  阿遥道:“我们离你还有段距离,他见你在坟前站着,于是把我放下,就走了,”

  常思豪心想:“从九江到此,怎么也有两千多里路,难得姬野平如此有心,也许是因为之前刺了我一枪,他想表一下歉意,却不愿见我吧,”【娴墨:非也,事事有误会,人与人间就沒有真理解透的时候,叹,】

  阿遥微笑着道:“我撑着挪,走得慢,离你还有小半里地【娴墨:半里地是五百米,小半里地,大概三四百米,常人跑几十秒即到,对阿遥來说却不容易】,瞧你竟然倒下了,我赶忙加劲儿往前來,不想树林里出來条狼,可把我吓坏了,急切到不得近前,就团起雪球打它,好在这畜牲毕竟怕人,要不然,你就要住到皮毛棺材里去了,【娴墨:过去死了拿席一卷扔乱葬岗子的,尸体多半被狼掏狗咬,吃到动物肚里,是为“皮毛棺材”,老话儿有意思,如今沒处听去了,】”

  常思豪目光低去:“瞧你,这样还笑得出來,”

  阿遥按着自己的腿,微笑道:“能活下來就已经很好了,不是吗,”

  常思豪目光直去:“活着……呵,活着,又能怎么样,”【娴墨:因自己要被狼吃的事,不能不联想到小常寿,虽不是亲生,也有感情,】

  阿遥知他心绪不佳,沒有劝慰,只是敛去笑容,低头默默相陪。

  虽然接连三日在风雪中暴露导致冻伤严重,常思豪身体毕竟有底子,养了两天,已经可以下地动作,趁阿遥出去找食物的时候爬出來一看,原來这“坟墓”建在树林边一条小草沟里,是用枯树枝搭出架子,又铺上细枝,上堆枯叶,最上面又盖了一层土。

  看着这弧拱平圆的屋顶,他想:“坟头比这要尖要高,倒不如叫它蚌屋的好,它叫蚌屋,我又是什么,难不成是黑珍珠,呵,我连个石头子都不是,”

  心里想着,扶树站起來,隐约看阿遥在林子里,便朝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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